9610模式下的商品退运流程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规范操作,具体如下:
时间限制
商品需在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,且原出口日期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(财政部2023年4号公告有效期)。
退运申请需在出口后6个月内提交海关。
商品状态要求
保持原状:未使用、未改装、未增加配件,仅允许拆箱检验或调试。
排除食品类:食品、化妆品等特殊商品不可退运。
退货原因:仅限因滞销或消费者退货(需提供平台退货记录)。
原出口报关单(9610代码)或申报清单;
退运原因证明:
滞销:企业自我声明;
退货:平台退货记录、拒收协议等;
商品未使用证明(如质检报告)。
使用“跨境电商退运商品”监管代码单独申报;
提交原出口电子底账、装箱视频(高价值商品需全程监控;
海关审核通过后免征进口关税、增值税及消费税。
无需退回原出口口岸(如原从杭州出口可退至宁波);
选择最优物流路径(如深圳盐田港支持跨关区集运)。
已退税商品:需补缴已退税款;
出口征税商品:退还已征出口关税;
增值税/消费税:参照内销退货规则多退少补。
时效风险
超6个月未退运将丧失免税资格,按一般贸易征税;
维修后复出口需在15天内完成(否则保证金转税款)。
文件合规
退运商品HS编码需与原出口一致;
高价值商品(>10万元)退运需提供4K拆箱视频。
成本优化
优先选择综试区口岸(如深圳、宁波),享受24小时预约通关及集运分拣服务;
跨关区退货可降低30%物流成本(对比原路返回)。
案例:佛山某家电企业通过9610出口的小包退运至澳门,经深圳口岸查验后7日内完成免税清关,物流成本降低40%。
政策依据: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税(关税+增值税+消费税),退还出口关税21;跨关区退货试点已覆盖宁波、深圳等20个直属海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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